更多办事程序
1、办事程序 (1)我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的编号、验印与发放。 (2)公务员参加由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及其它类型的培训均应在证书上登记。 (3)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时,须将培训证书交与施教机构,由施教机构负责登记培训科目、学时和考试成绩,连同《国家公务员培训登记表》,报我局审核签章。 (4)我局对培训证书实行不定期验证。 2、办事时限 办理培训证书,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单位集中办理培训证书,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编号、审核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