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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日常各类人员工资待遇 1、办事程序
由单位填写相关工资审批表,持(有关职务升降文件)市人事局相关科室审批材料(如任职资格审批表、职称聘任审核单)及个人档案、职称聘任证书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对照政策审批。遇到政策不明确的,根据情况分别向省人事厅、局分管领导或局长办公会汇报明确后办理。
2、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的随到随办;政策不明确的一周内答复。
二、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级别工资,调整工资、津补贴标准,审批年终一个月奖金 1、办事程序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在与市财政部门做好调资人数和增资数额测算工作的基础上,草拟我市实施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与市财政部门制定调资文件。
副县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科审批。 2、办事时限 一周内。
三、正常调整各类岗位津贴、补贴(部分工作已放权给主管局审批) 1、办事程序
由单位填写相关的津贴、补贴审批表和有关上级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对照政策审批。 2、办事时限
随到随办。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 1、办事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其中参加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科级及其以下机关工作人员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退休,需填报《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行文并携带个人档案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办事时限 随到随办。其中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退休须拟文经局长审签后发。
五、国家公务员提前退休 1、办事程序
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行文,携带个人档案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办事时限 审核材料,经研究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发文。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因病办理退休、退职 1、办事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因病退休、退职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在县以上医院一定时期病史、病历原始资料及《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医疗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携带个人档案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办事时限 审核材料,经研究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发文。
七、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标准 1、办事程序
获奖人员、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出正式报告,填写《退休职工提高退休费标准审批表》(一式三份),携带有关证书(复印件),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办事时限 审核获奖材料,经研究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发文。
八、工龄认定 1、办事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问题,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正式报告,填写《干部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审批表》(一式三份),携带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个人档案,报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审批。
2、办事时限 审核相关材料,经研究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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