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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热情接待来访或来办事的人员,如接触点在首问责任人办公室,应先请来人坐下,询问来意。接触点在其它位置,亦应提供热情服务;临走时,送至办公室门外。
第二条
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耐心倾听,态度和蔼,用语准确,不得语言粗鲁。
第三条
接待群众来访的主要用语:
(一)有人来访:“您好,请坐”。
(二)询问来意:“请问您有什么事(找哪位
)?”或“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
(三)了解来意后:“请您谈谈情况。”
(四)对方找错门:“对不起,您找错了地方。”或“对不起,这是×科室(中心),这里没有这个人”或“这是×科室(中心),您找的人是在×科室(中心)。”
(五)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您好,×(人)有事外出,您可以直接用电话与他联系。谢谢!”。如对方有需要,应提供要找的人的电话。
(六)经办人不在:“您要找的人不在,是否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代告知”或“请您改日再来”;
(七)对方要办的事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您要办的事属×部门负责,请直接与×部门联系。”
(八)向来访者告辞:“请慢走,再见!”或“您走好,再见!”
第四条
使用电话的主要用语:
(一)接电话:“您好?这是×单位,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
(二)来电找人:“好的,请稍等。”
(三)找人不在时:“您好,您要找的×同志不在,是否需要转告?”或者“请您过一会再打来,谢谢!”
(四)对方找错电话时:“对不起,您打错了电话。”
(五)向外打电话:“您好!我是×单位×科室(中心)×人,麻烦您找×同志(职务)接电话,谢谢!”
(六)通话完毕“再见!”
(七)通话结束后应稍停后再轻轻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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